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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訊息簡述:

  • 出版社:元照出版   
    新功能介紹
  • 出版日期:2018/07/01
  • 語言:繁體中文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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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



車禍肇逃?不管對錯 留在現場才是上策 | 法律前線 | 社會 | 聯合新聞網
分享 facebook 大法官釋字七七七號解釋宣告刑法「肇事逃逸」罪,條文網路購物限時商品中的「肇事」文義不清,即日起失效,法界人士指出,大法官昨天僅就「肇事精選暢銷排行」提出解釋,未處理「逃逸」部分,民眾遇到車禍時,不管責任歸屬,建議還是留在現場並報警為上策。十三年前替盧姓當事人聲請釋憲的律師李永裕轉述,盧聽到消息時相當高興,他原本以為「沒希望了」。李永裕聲請時主張,若是「開車但被撞」、「不具有過失責任者」,能算是肇事的行為人嗎?這點民眾恐難預想得到,以盧的情況為例,盧當時車停路邊,也沒「駕駛」。. } }); } 大法官在十三年後才作出解釋,雖讓盧有非常上訴的機會,但李仍提醒民眾遇到車禍時,最好還是打一超值推優惠網站一九、一一○等消防局救護人員、警察來處理,此外,現今的行車記錄器也能用來證明有沒有故意或過失。釋字七七七號解釋理由書也指出,為兼顧現代社會生活形態、交通工具發展和法律制度的體系正義,法務部應通盤檢討二○一三年新法肇逃規定的要件和效果,讓人民能預見他們的行為是否會構成犯罪。如果立法政策要包括「駕駛人『無』過失」情形,相關單位應廣為宣導,建立全民對車禍團購熱門商品有共同救護死傷者的共識。大法官也認為停留現場的義務範圍,應說明留在現場、報警、協助就醫、對事故現場必要處置、向傷者或警察表明身分等。法界人士表示,車禍的責任歸屬,往往需要專業單位鑑定,民眾如果明知有事故,最好不要「自己認定沒事」。


 陸稅法新規 台商憂雙重課稅


旺報【記者周怡德╱台北─昆山連線報導】

大陸國家稅務總局近年來查稅如火如荼,昆山台商協會會長宗緒惠受訪表示,對於在大陸的台商來說,每年6月30日以前要報年審營所稅,企業負責人近幾年都會接獲大陸稅務單位密集信息,提醒台商需如實且即時報繳交稅,否則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,影響企業及個人信用,讓他們繃緊神經。

近來大陸稅務發生兩件大事,一是大陸著名影星范冰冰以「陰陽合同」逃漏稅挨重罰;另一件是大陸修改稅制調整上路後針對「稅務居民」重新定義且加強查稅。范冰冰逃稅卻撞上稅改的大刀,讓在大陸工作的台商、台幹們同感壓力。

稅務機關簡訊催繳

有台商出示江蘇稅務機關催繳的簡訊內容,上面寫到:「尊敬的企業家朋友您好,請在2018年6月30日前,登錄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(江蘇)』報送2017年度工商年報,否則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。」

宗緒惠指出,提醒繳稅的信息顯示各省市的稅務機關服務到位,算是德政,但由另一個角度思考,也是提醒台商們必須依法貫徹大陸稅務政策如期、如實地正確繳納。

不合理避稅要補繳

值得注意的是,大陸「肥咖條款」政策上路後,銀行帳戶必須上繳稅局,成為大陸追逃稅一大助力。過去3年,大陸稅務總局積極查辦漏報跟隱瞞個人所得稅,自CRS(海外金融帳戶共同申報準則)上路後,等同給大陸取締逃漏稅一把尚方寶劍,台商或者台幹海外股利、權利金收入、資產處分收入將無所遁形。過去習慣將資產移往香港或第三地的台商,稅務規畫假設不夠透明化,也得面臨追稅風險。

此外,大陸最新修改的《個人所得稅法》新增反避稅條款,將個人避稅行為納入反避稅體系,讓稅務機關有權將不合理的商業安排視為避稅行為,要求個人補繳。台灣人民在大陸設廠或工作,過去是一次出境30天或一年累計出境滿90天就不算大陸地區稅務居民,但今年6月大陸修正《所得稅法》規定,只要住滿183天以上就必須在大陸申報納稅,加上台灣只要有戶籍就是稅務居民,等同遭到雙重課稅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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